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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03/03      00:27: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暱稱:伶姬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活躍度:37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加入日:2009/09/18

  228的前夕


228的前夕調到這般的因果故事,老天爺啊~您到底是要告訴我們什麼呢?



住在美國的網友來電一對一,一開口就說:「我想知道我和前夫的關係,還有我和前公婆的關係,還有我和兒子的關係,我的事業。」



我問:「兒子多大?妳離婚多久了?既然都離婚了,為什麼還要問跟公婆的關係?」「我兒子三歲,我離婚三年了,他們家帶給我很大的困擾。」「兒子才三歲,妳離婚三年?」「是的,兒子才剛出生,我們就離婚了。」



我開始調資料。



一位年約四十的寡婦開了一間餐廳,生意非常好,她不但人緣好、廚藝佳、還私下幫忙警方辦案。原來寡婦的先生莫名地被害死亡,雖然警方很努力,但卻遲遲沒有破案。警方的付出,寡婦全都看在眼裡,她不但不怪警方,還向他們表示:「不管任何時候、任的案件,若能幫得上忙,我一定全力以赴。」從此,寡婦成了警方檯面下的大助手。



有位高約190公分、身材魁梧的通緝犯出現了,他的武功相當高強,一個人可以抵十多個人,警方不敢大意,也派了十多位員警跟蹤他。重點是:上級有交待,一定要「活捉」。怎麼辦?警方決定先迷昏通緝犯。



通緝犯走進餐廳準備用餐,跟蹤的員警趕緊溜進廚房請寡婦幫忙,拜託她偷偷地將藥物加入通緝犯的食物裡。通緝犯人高馬大、武功又超強,警方擔心用計不成,決定用藥量是一般人的三倍。外頭的通緝犯也不是省油的燈,警戒心超強的他特別挑了一個離大門最近的餐桌坐下,就假設是第9桌吧,其他的便衣員警也分別在他附近找位置坐下。



寡婦擔心店小二出差錯,還特地自己端出餐點準備拿給通緝犯,一邊走還一邊大喊「9桌的餐點來了!」走到離通緝犯那桌五、六步遠的時候,突然右手邊的一桌客人不小心把湯麵給打翻在地上,寡婦趕忙將手上的餐點往左手邊的桌上一放,馬上蹲下來處理地面上的…。就這麼巧,左手邊那桌客人點的餐點正好和九桌通緝犯點的菜色一樣。



通緝犯那桌是第9桌,假設右手邊這桌是第2桌,左手邊這桌是第5桌。也就是說第2桌的湯麵打翻在地上,第5桌客人點的餐點和第9桌的一樣,5桌的客人心想:「既然放在我桌上,我就不客氣先吃了。」



坐在9桌的通緝犯聽到寡婦的聲音「9桌的餐點來了」,接著卻看到自己的餐點被5桌的客人吃了,正想發飆時,突然看到5桌客人的頭往桌上一垂…。通緝犯奪門而逃,他的反應之快,連身旁數十位便衣員警也措手不及。



事後,5桌客人的家屬到衙門擊鼓伸冤,但公部門早他們一步,已準備一筆錢給寡婦,請她放棄餐廳,遠走他鄉避難。公部門對死者的家屬說:「餐廳的老闆不知逃到何處,我們也抓不到她。」結果?這個案子就這樣不了了之。



流落他鄉的寡婦知道自己鑄下大錯,也莫名地傷害了一個無辜的生命,她很懊惱,但又能如何呢?她不再開餐廳,就這樣默默地走完那一生。



以上,是夫妻兩人過去世的因果故事,這一世的妻子就是那位協助警方的寡婦來轉世,先生?坐在第5桌的那位死者轉世的。



問事者與3歲兒子的因果呢?這個因果故事的畫面裡出現了三個人:一個氣喘嚴重、年約一歲大的小男孩,一個士兵和一個醫護兵。



假設前面逃難的是北越的老百姓,後面是美國大兵。有對北越的窮困夫妻生了多個兒女,有人想領養,但夫妻倆都覺得日子再苦也不能失去自己的親骨肉。最後這胎還是個兒子,有多人出面想領養,答案依然不變。幾個月過去,夫妻倆卻發現兒子的氣喘很嚴重,但這時候沒人敢領養了。



戰爭來了,妻子牽著幾個稍大的孩子走在前面,先生拉著載滿家當和小兒子的二輪車走在後面。剛下過雨的路面泥濘不平,一個窟隆,未滿週歲的兒子被拋出車外…。當父親的往後一看,兒子呢?不見了?一旁是混濁的河溝,父親長嘆了一聲:「唉~」什麼話也沒說,繼續前進。



美國大兵隨後也踏上這條路,有位士兵隱約聽到小孩的哭聲,循聲而尋,終於在草叢中找到氣喘聲很重的小男孩。原來小男孩並沒有掉到河溝裡,而是滾落在草叢中。大兵帶著不會走路的小孩如何打仗呢?長官下令:「若要救小男孩,你就要自己背。」大兵答應,一旁的醫護兵也挺他,於是大兵和醫護兵輪流背著小男孩前進。三天後,小男孩瘦弱的身軀還是無法抵抗惡劣的環境,在大兵的懷抱中過世了。



小男孩就是這一世的兒子,大兵就是這一世的媽媽,可是畫面中的醫護兵又是誰呢?老天爺說:「不是這一世的爸爸。」



這一世,爸爸是台灣人,媽媽是大陸人,他們是在美國認識結婚的,也在美國辦理離婚手續。



哇~牽涉到三個國家啊~還有,問題裡面的「公婆」又是誰呢?就憑這兩個因果故事就要解答問事者的五個問題,您想動腦解題嗎?老天爺的「果報」該如何安排呢?您對這位離婚問事者的事業有什麼建議嗎?



相信我,這一題是「博士級」的考題!

No.01       2017/03/05      21:22: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暱稱:伶姬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加入日:2009/09/18



這一世前夫是台灣人,女方是大陸人,他們是在美國結婚的。當生下兒子之後,前夫在公婆的聳恿下,匆促催老婆辦離婚,連兒子也不要。可是台灣人老一輩的大部份是「重男輕女」,為什麼不要男孫子呢?更何況女方壓根兒也沒犯錯。



離婚前,男方快速地將財產脫手,所以女方什麼也沒拿到。但是美國的法律可不會讓撫養小孩的一方難度日,雖然夫妻離婚了,但兒子還那麼小,所以前夫絕對要負擔兒子的教養費、生活費。可是離婚至今,女方不但拿不到兒子的生活費,也找不到前夫。於是一狀往上告,結果?美國政府居然對女方說:「實在是很抱歉,因為我們都找不到妳的前夫,所以真的是幫不上忙。」



女方的事業?因為平日幫警方的忙,所以很容易考上公務員。若是創業,適合選擇在公家機關附近開店,尤其是警局附近更佳。目前她正在學習護理,應該是受到大兵那一世的影響,莫名地會擔心兒子會出狀況。我建議她學習完成後,儘量考公家醫院,或許在那兒還可以遇到下一段姻緣──那個醫護兵也來轉世了。



雖然在這個因果故事裡「通緝犯」的角色很重要,但卻和「果報」扯不上任何關係。第5桌那位「既然放在我桌上,我就不客氣先吃了」的客人,當時死得太快了(迷昏藥太重了),並沒有死亡前的心結,倒是他的家人因為無法替他伸冤,到了這一世變成將他保護地好好的。公婆是誰呢?這位死者前世的家人。再仔細想想,他的人格特質是否一樣呢?就連這一世離婚,也想佔便宜。



博士題在哪兒?過去世的警察犯錯了,怎麼可以一句話「餐廳的老闆不知逃到何處,我們也抓不到她」就吃案了。那時候,死者是債權人,公家是債務人,沒想到輾轉轉世到美國,公家還是得還債,反過頭來莫名地保護過去世的債權人。



228的前夕,老天爺到底要告訴我們什麼?



凡事發生當時,當事人一定都很清楚嗎? 若當事人都不是很清楚,那旁觀者就清楚嗎…?到底誰才是真正清楚的人?當我來不及參與的時候,我不多說,我選擇放下,並不代表我沒有意見,只是我不想因為我的言行而傷害了他人。我總是傻傻地相信一句話:「老天有眼,明察秋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