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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8/12      21:37:1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暱稱:伶姬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活躍度:370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加入日:2009/09/18

  政府官員濫殺無辜流浪貓狗的因果


有網友這麼問:可以請老師開示近期官員濫殺無辜流浪貓狗的因果嗎?

我這麼回答:



我不會「開示」。(我不是出家人)



官員濫殺"無辜"流浪貓狗?絶大部份的流浪貓狗是飼養的主人遺棄牠們!

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債務人!不要弄錯了!

動物收容所不能無止盡的收容,超過一個數量,只能很無奈的做必要的處理!

動物收容所的所有支出是人民的血汗錢,

想想看,沒有飼養動物卻又要繳稅的"無辜"老百姓又要向誰抗議。



就像早期的社會,夫妻沒有結紮,生了一大堆的子女又養不起,怎麼辦?

只能很無奈的送人領養啊!有的變成棄嬰•••死了或被送到孤兒院,

幸運的話,被好心人或外國人領養。

孤兒院誰開的?好心人或政府!經費哪來的?好心人或全國人民!



遺棄小孩、家人的因果案例太多了!

這是欠命、欠情、欠錢,甚至於是欠命欠一輩子!

未來世,這些債權人就可以帶病來轉世,

讓債務人被迫重新收拾善後。



我們自己的父母或子女缺人照顧時,很少會去怪政府,

相反的,若我們惡意遺棄父母或子女,卻是屬於「犯罪」的一種。



寵物?愛牠的時候,甚過自己的父母子女,遺棄的時候呢?



因果怎麼算?清楚了嗎?

誰是債權人?動物!誰是債務人?遺棄牠們的主人!

而不是被迫處理善後的政府官員!

政府都沒有錯嗎?有!錯在政策的制定、錯在執行的不力!

(例如違建不拆除,反而就地合法化)



在抗議政府官員的時候,請靜下心來,

將整個事件的來籠去脈、輕重緩急弄清楚,不要太情緒化或有分別心!

No.01       2013/08/15      13:14:2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暱稱:jun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加入日:2012/09/26



老師您說的不錯。政府單位在執行公權力上也是很無奈的。不抓,怕狗的人會抗議。抓了,愛狗的人也會抗議。如果每個飼主能好好地管理自己的寵物,就可以降低好流浪動物的數量。所以根本的問題是「飼主」的行為。我也希望政府在執行寵物登記管理時要嚴格一點,像戶口普查一樣要經常查訪,不要老是怕得罪選民,做事只作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