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.02 2010/08/31 00:16:14 暱稱:伶姬 加入日:2009/09/18 老闆如果承諾員工,一定要守約,不可以吃定員工,不把人家的人生當一回事。
這世,員工來當這位老闆的先生了。
女:問夫妻關係
老師: 前世你是老闆,有許多公司,總公司假設在廣東,有一個很偏遠的分公司在新疆,需要人手過去,詢問之下沒有員工主動要過去,你看到一位最年輕的員工,大約20幾歲,就是你現在的先生,就跟他說"你還很年輕,可以過去異地奮鬥",可是先生很不願意,他說他還沒結婚,他想娶妻,但是他想娶的妻子是跟他同文化的,不是異地的女子。
你安慰他並承諾他,過去新疆兩年就會回廣東了,先生也乖乖去新疆了。兩年後你並沒有信守諾言讓他回來,他也沒有娶當地女子為妻,還是很堅持要娶同文化的女子。就這樣一年一年過去了,你先生一直沒辦法回來,因為他沒錢,他的薪水就直接進入家鄉家人的戶頭裡, 他的家人也很快每個月都把他的薪水花光,沒有留錢給他,所以他一直沒娶妻,也沒回來。就這樣到老,客死異鄉。有什麼問題嗎?
女:我現在和老公分隔兩地,他在大陸工作,沒辦法回來,我想過去也不行,因為我也有工作要做。他在大陸工作似乎也很適應,回來台灣肯定是找不到工作的。可是我不喜歡夫妻這樣分隔兩地的生活。
這是因為經濟因素,強迫兩人必須分開。回來台灣就是沒有先生的技能可以做的工作。現在太太想和先生一起生活,也變成是一個遙遠的夢想了。
當發生在自己身上時,也才體會到那種思念的痛苦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