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至: 回首頁  回討論區  回覆文章  最新回覆  Login

2012/07/08      20:46:4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暱稱:jenny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活躍度: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加入日:2010/04/30

  【因果故事】欠錢還錢,欠地還屋


因果:

戲台上,甲男是台上左側最外側的二胡演奏者(首席)。台下觀眾席後卻站著一位提刀人乙男,原來是甲向乙借錢買了一塊地,甲又被人倒會無力償還˙而戲團每日演出結束後會結帳發放工資,所以乙來此等待討債,也未干擾演出,但散場後,觀眾團員陸續離開,卻不見乙,甲到後台觀察也無出口,



如此連續數日~來等的人由一個增到三個,也由觀眾席後台站到前排,依然等不到甲下台,觀眾也因有人提刀看戲,漸感不安而減少,戲團終於解散,原來是其他團員將甲夾帶出去,所以乙總找不到甲。



其實甲沒錢可用土地還債。後來乙也死了甲更覺得不必還了。乙有個警察朋友希望甲拿些錢幫乙修墳,甲也不肯。



印證:

今甲為女性,離婚後(子隨前夫)第二任丈夫愛上別人吵離婚甲不肯,夫以刀脅逼,所以甲將名下一間公寓質押給哥哥乙~順利離婚。再嫁第三任丈夫,對甲很好,病重時,甲也細心照顧,丈夫曾當友人面說:死後要將退休金及眷舍留給甲,甲也拿自己私房錢為夫治病。



夫死後,依規定遺產需經其前妻子女同意才可由妻繼承,結果女兒無異議,兒子則要分財產,所以退休金有分給兒子丙,如今丙還表明要搬回眷舍。而哥哥乙則占住公寓不走,稅金水電還由妹妹甲支付,現正打官司中



老師建議:房子直接過戶給哥哥當做還前世債,但甲覺得自己有穩贏官司的把喔。老師說:就算你打贏了官司也拿不到房子



再問:與兒子(第三任夫之子)關係..



兒子~~就是那個警察丙。因甲不幫乙修墳,所以警察自掏腰包幫乙修墳,所以甲也欠了丙。



兩個月後再印證:



妹妹果然打贏官司,法官要哥哥塗銷質押註記且歸還房屋,但哥哥仍不搬,妹妹氣得住院,醫師勸妹妹健康重要,錢財乃身外物,不必為此生氣,所以妹妹也決定放棄房子。



感想:欠錢還錢,欠地還屋,別以為逃過今世沒事了~~下輩子走著瞧~~~